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

由2022年1月1日(星期六)起,证券买卖双方亦须缴付征费予财务汇报局(“财汇局交易征费”)。此征费适用于所有获准在联交所买卖、在联交所上市或经核准可在联交所上市的证券,已记录在联交所或已通知联交所的证券买卖,买卖双方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.00015%的财汇局交易征费(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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